煤炭资源税改革箭在弦上
资源税改革由财政部主导,国税总局、国家发改委配合。
今年4月,山西省财税部门向财政部、国税总局报送请示,再次要求先行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。早在2010年,山西就申请先行试点这项改革。
此次山西省财税部门提出了两套资源税改革方案,每套方案均有两种选择,焦点在于是否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。该基金由国务院特批,于2007年建立,目的是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,弥补煤炭开采给山西造成的历史欠账。
一位了解方案内容的煤炭行业分析师对财新记者表示,方案一,如果不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,资源税从价计征,税率为2.2%;如果取消,资源税按7.4%的税率从价计征;方案二,如果不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,资源税按2.4%的税率从价计征。如果取消,资源税按7.6%的税率从价计征。最终根据省内煤炭平均售价水平确定执行方案。
山西汾渭能源煤炭分析师曾浩对财新记者说,这两套方案在税率上的差别很小,可以看出山西省政府比较慎重。目前煤企经营不景气,每吨几块钱对企业影响很大。“政府可能对税收收入总额有预计,因此设计了两套方案。”
6月17日,山西省政府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两套方案,会上提出了在保留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基础上,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意见。主要理由在于,该基金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,基金设立以来,在解决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7000亿—10000亿元资源环境历史欠账方面成效显著,与其他省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不同。
一位参与改革方案设计的财税部门官员表示,资源税改革的时机确实不好掌握,通货膨胀时担心加剧价格上涨,企业困难时又担心增加压力。关键在于如何设计税率保证税负在合理范围内。税负设计得合理,在物价上涨时可能抑制上涨,在企业困难时,地方政府胃口反而不会太高,会把税率定得低一点。煤炭资源税改革要“正税、清费”一起搞,提高煤炭资源税、清理收费,税费负担整体上可能有所降低,企业可能也愿意。燃油税费改革就是采取了这样的思路。“这一改革意见和其他报告一道,我们汇报给了国务院作为决策参考。”
正税清费是资源税改革一项重要内容。今年3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汇总发现,中国涉煤的税费不少于109项,除21个税种外,还有不少于88项的各种规费。
但实际中,多数地方政府“正税、清费”的积极性并不高,因为这样会导致资源规费的隐性收入显性化,需要接受来自外界的监督。此外,地方资源税收入上升,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可能会相应减少。地方政府愿意提高资源税税负,但对清理收费积极性并不高。
7月底山西省政府为稳定煤炭市场,发布措施,要求短期暂停提取两项煤炭资金、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,中期做好清费立税工作;同时,要积极研究资源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分配办法。这被认为是为煤炭资源税改革铺路。